2016年1月1日起達州啟動電動車專項整治
[提要] “明年1月1日起,無駕駛證駕駛摩托車、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等十大類突出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實施頂格處罰。”12月4日,達州市召開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深化鞏固年暨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
“明年1月1日起,無駕駛證駕駛摩托車、飲酒后駕駛摩托車、醉酒后駕駛摩托車等十大類突出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實施頂格處罰。”12月4日,達州市召開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深化鞏固年暨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達州市政府決定,明年1月1日至5月6日,將在中心城區開展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
推進會在宣漢縣舉行,當天上午,來自達州市市級部門和7個縣(市、區)、經開區的與會代表先實地參觀了宣漢縣公路安保工程建設和鄉鎮交管辦、固定超限檢測站的運行情況,對宣漢縣近兩年綜合治理成效有了切身的感受。在水井灣超限檢測站,達州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徐承介紹,目前在達州市,超限5噸以上貨車違規進入高速公路的違法行為得到了根本遏制,治超成效位居全省第一。
記者隨后在會議上獲悉,此次在中心城區開展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將嚴厲打擊涉摩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懲處非法營運、經營行為,嚴格查處突出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嚴格規范郵政快遞三輪車,郵政企業車輛噴涂“中國郵政”字樣,其他快遞企業車輛將在外觀、廣告進行統一規范設計,噴涂“達州快遞”標識。
在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摩托車10大類突出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實施頂格處罰。其中,無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處10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的,處1900元罰款,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醉酒后駕駛摩托車的,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另,對非法營運機動車進行舉報,查證屬實可獲得由查獲地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給予500元現金獎勵,舉報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上路的,查證屬實可獲200元獎勵。
此外,從明年1月1日起,達州市中心城區每天早8點至晚8點期間,達州老城區通川北路鳳凰頭大橋北頭路口以內;南城區鳳凰大橋南橋頭路口,達渝高速公路出口;西外新區西河路達鋼鋼花賓館,塔石路火車站路口以內等區域,將禁止三輪貨運摩托車、三輪電動車(不含郵政快遞車)通行。
據達州交警支隊統計,目前,達州全市有摩托車36萬余輛,摩托車駕駛人27萬余人,電動自行車5.1萬余輛,且大量車輛、駕駛人分布在農村地區,近年來,涉及摩托車、電動車的事故占總量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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