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電”翻出新花樣,地方管制讓電動車處境艱難!
[提要] 隨著禁電范圍的擴大和禁電地區的增加,小編發現最近“禁電”演變出了新套路——從源頭打壓電動車!這個源頭當然并非指電動車企業,受傷的是銷售渠道,也就是經銷商。
大多數地區給出的“禁電、限電”的理由都難以服眾,但無論合不合理,在中國很多大城市“禁電”已經成為或即將成為事實。以往“禁電”都是從市民出行開始,比如依然有新聞可尋的廣東“禁電”,出臺對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不準上路行駛的有關規定,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牌、上路行駛。東莞市“治摩辦”提醒廣大市民,東莞在出臺不準予電動自行車登記上路行駛的規定后,公安交警部門對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將嚴格依法處罰。
可以看出,無論是從政府規定的描述還是交警實際執法手段,都是針對市民出行進行限制。但隨著禁電范圍的擴大和禁電地區的增加,小編發現最近“禁電”演變出了新套路——從源頭打壓電動車!這個源頭當然并非指電動車企業,受傷的是銷售渠道,也就是經銷商。
從出行到渠道,“禁電”升級?
看一則《文匯報》的新聞:3月27日,徐匯公安分局和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來到百色路對這里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店進行集中檢查,從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入手,對違規超標電動車開展源頭治理。
另一則《金羊網》的報道:為切實加強對超標電動車的源頭管控,有效預防各類違法違紀情況發生,近日,新會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聯合工商部門深入帝臨南路的電動車銷售店開展清查行動,依法取締非法改裝、銷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超標電動車的違法行為。
為何政府部門“禁電”從限制市民騎電動車出行轉變為控制電動車銷售?這一方面反映出不少地區限制市民電動車出行的“禁電”方式,效果并不理想,因為人群龐大造成管理難度加大,況且時有警民沖突發生,交警也落得出力不討好;另一方面也透露出某些地區政府“禁電”決心的增強。但這樣的升級真的可取嗎?
誠然,即使不對電動車經銷商進行管理甚至取締,隨著政策對消費市場的抑制,經銷商在當地想銷售也將難以為繼,但不要忽略電動車行業的分銷現狀。小編曾去過深圳某電動車市場,雖然在深圳市區已經無法銷售,但市場依然很繁忙。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市區的經銷商大都是總代,輻射下面區縣,即使不零售,作為一個中專點,也有不菲的分銷利潤。如果政府直接對電動車市場下手,無疑將對電動車銷售體系造成沖擊,短時間內也將給農村市場帶來不小的打擊。
渠道被抑制,電動車市場就會消失嗎?
政府此舉顯然在控制電動車市場,一廂情愿地認為將源頭渠道掐死就不會有新的電動車進入市場,日復一日,配合交警的宣傳與管理,就能徹底讓電動車在市區消失。事情真的是這個樣子嗎?小編深感憂慮。
在此小編不談民生,不談政府決策的合理與否,單論市場需求。眾所周知,在市場經濟下,有需求就一定會有產品,哪怕這個需求在政策層面是不正當的,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市場經濟的灰色地帶。政府此舉并非將電動車經銷商的渠道掐死,嚴格來說,應該是將電動車銷售的正規渠道掐死。這意味著什么呢?意味著地下工廠的出現,意味著三無產品渠道的建立。問題自然而然就出現了,如果失去正規渠道,而市民出行需求又旺盛的情況下,大量沒有身份的“黑”電動車將涌向市場,無證、無發票、無完善售后,這種產品將無異于給市民的安全出行綁了一個炸彈。沒有正常的渠道,管理也將難上加難!
小編并非給政府“禁電”出主意,而是提醒有關政府部門,慎重考慮“禁電”后果。試問當地交通環境是否已經嚴苛如北上廣,以至于容不下電動車這樣的出行方式?以剝奪普通市民的手段來滿足政府對交通暢順的欲望。政府這種有偏袒之嫌的公共政策,難免造成人民對政府情感的疏離,同時加劇社會貧富群體之間的矛盾和斷裂,甚至會引起“敵對”情緒的蔓延。公共政策的“歧視”和利益的直接受損,將進一步加深普通市民的“相對剝奪感”。顯然,這對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是一種挫傷。
希望某些地區的政府部門能夠綜合考量、慎重決策,以民生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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