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管拖移違法停放電動車 本月執法力度加大
[提要] 違法停放電動車,城管部門又會如何處理?記者從柳州城管部門獲悉,城管會先行拖離現場再予以處罰。進入6月以來,此類執法的力度明顯加大。
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城管部門可以張貼違法通知書;那么違法停放電動車,城管部門又會如何處理?記者從柳州城管部門獲悉,城管會先行拖離現場再予以處罰。進入6月以來,此類執法的力度明顯加大。
柳州市解放北路屬于繁華路段,沿路擁有柳州市中醫院、聯華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路邊停放的電動車亂象高發。6月1日,柳州市委書記鄭俊康率隊檢查創衛情況時,指出此處電動車在停車線外停放,人行道顯得雜亂無序。
柳州市中醫院路段旁的人行道,設置有橫穿道路的斑馬線,但偏偏有電動車密集停放,將斑馬線的人行道開口處阻斷,行人橫過馬路只能繞道。據記者觀察,只要有一輛電動車違法停放,就會引來效仿者。
城中區城管部門接到此類投訴,到場采取拖移方式將違停電動車送到指定地點存放,并在違停處用粉筆告知車主,留下聯系電話。對每輛違停的電動車,城中區城管執法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當事人進行法規教育的同時,處以20元罰款。今年3月以來,城中區已有60多輛違停電動車被城管拖走。
目前各城區對電動車的暫扣,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城中區城管部門出動微型貨車拖移。魚峰區城管部門則與交警聯合執法,交警部門出動大型貨車拖移違停電動車。
電動車被拖離之后,需持車輛有效證件前去處理,才能將車輛領回。記者從城中區城管執法局獲悉,有的電動車主因無法出示車輛合法憑證,導致無法取回電動車,借此再次提醒市民,購買電動車應手續齊全,切勿貪圖便宜購買無證“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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