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電動車!無證駕駛最重罰款千元拘留15日!
[提要] 日前,廣東茂名公安部門發出通告,要求自10月份起市民必須持摩托車駕駛證方可允許起電動摩托車上路行駛,如果無證駕駛或者駕照與準駕車型不符的將面臨高達1000元的罰款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日前,廣東茂名公安部門發出通告,要求自10月份起市民必須持摩托車駕駛證方可允許起電動摩托車上路行駛,如果無證駕駛或者駕照與準駕車型不符的將面臨高達1000元的罰款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按照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界定,“超標電動車”即為電動摩托車,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和普通電動車、電動摩托車的定義,駕駛電動摩托車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持有摩托車駕駛證(準駕代碼為“E”)。
時速低于20km/h、重量不超過40KG的則被視為電動自行車,無需持證駕駛。
根據規定,摩托車駕照的考試費是235元(其中科目一為70元、科目二為70元、科目三為85元、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試不收費、工本費10元)。
摩托車駕照申考條件
申請駕考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要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申請駕考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準駕車型的,要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相比于國內一些其他城市野蠻的“一刀切”式封殺政策,茂名此舉起碼給“超標電動車”留了上路的空間,只是不知道消費者是否會愿意為235元的“額外支出”和考摩托車駕照耗費的時間精力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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