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企業注意!一旦環保違規被關停,就要停產3個月!
[提要] 在本次公開的征求意見稿里,環保部著重強調了對環保違規企業“三個月停產整治的期限要求”以及“對地方環保部門自由裁量權的限制”。
最近,環保部環保部就《環境保護部關于修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在中國政府法制網、環保部官網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30日。
作為《環境保護法》的配套規定,《辦法》至今已經實施兩年多,但依舊無法有效遏制企業“停產整治走過場,今天停產明天復產”的行為,地方環保部門自由裁量權過大,限產、停產措施的違法反彈率遠高于其他處罰措施!
環保部表示,征求意見稿吸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訂成果,增加無證排污、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污等情形。
“規定了停產整治的期限要求,其中對無證排污、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污、因超標排放被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和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數據多次超標的情形規定停產整治的期限為三個月。”
與此呼應,《辦法》在第17條中增加排污者“在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期限結束后”才能進行整改完成備案并解除相關措施的規定,在第四條中增加對限產、停產期限的信息公開要求,從而完善整治期限的制度設計。
在剛結束不久的十九大里,環保被明確列入了未來工作的重點,環保部也明確發布了未來長期、常規性環保督查整頓的規劃。這對于在很大程度上依舊處于粗放式生產的電動車企業來說不是好消息!
電動車傳統的幾大生產基地今年都在環保督查整頓范圍之內,大量不達標企業被關停,也的確有不少企業跟環保部打起了游擊,遇查關門,風頭過了就復產。
如今環保部新《辦法》的出臺,勢必將對游擊型企業形成有力打擊,環保違規的代價更重,我們一直在談的“產業整體轉型升級”或許要被環保督查倒逼不得不加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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