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扣兩千輛車不算事!這城市扣電動車2.2萬輛!現場堆積如山!
[提要] 近期,深圳市在第六次交通大整治中,查貨電動車2525輛。其查貨電動車數量之多又一次刷新了我們的認知,但是相比較這個城市,深圳市查扣電動車的“成績單”又顯得不足為奇了……
地方政績顯著 排查仍在繼續
近期,深圳市在第六次交通大整治中,查貨電動車2525輛。其查貨電動車數量之多又一次刷新了我們的認知,但是相比較這個城市,深圳市查扣電動車的“成績單”又顯得不足為奇了……
11月13日起,福州啟動新一輪電動車違法整治,截至近日正好“滿月”,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出答卷:一個月,共查處電動車各類違法14萬起,查扣無證、超標電動車2.2萬輛。
被扣車輛形成“電動車墳場”
據介紹,整治開展以來,每天都有數百輛超標車被送到這里,根據目前情況看,這個場地很快就會被停滿。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的超標電動車,不到10%。
整治過程中,有不少騎手和交警發生沖突,“商家可以賣,我們為什么不能騎,既然禁止超標車通行,為什么不先禁止商家銷售?”
想必這樣的沖突不會在少數,不久的將來,當地監管部門勢必會在銷售源頭上下功夫了。
可是經銷商通過正規途徑銷售電動車難道有了錯???
筆者認為,電動車在城市中的使用利大于弊。一方面能低成本的滿足使用者的多樣需求;另一方面在城市交通體系中的推廣,能取代相當一部分汽車的出行量,降低城市總體交通壓力和污染。
同時目前電動車在道路行駛中存在很大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并不完全是其固有問題,主要是因為交通規劃和管理方面還沒有跟上,以及與其他城市交通的關系未能妥善處理。
電動車滿足了城市中多樣人群的需要,近年來它的快速發展就可以證明這一點。同時新生事物對舊有交通模式的沖擊以及政策法規的滯后帶來了許多問題,需要合理評估利弊,政府、制造商、使用者等各方共同協商解決。
這樣“野蠻粗暴”的方式,一個月就查扣電動車上萬輛,對電動車的管理上去了,卻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難道這就是和諧發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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